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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達擬主板募資5億元 7名實控人持股25%控制63%表決權
來源:中國經濟網 2020-06-17 08:57:26

6月18日,杭州格林達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林達”)首發將上會。格林達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545.39萬股,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5%。擬募集資金5.03億元,其中3.63億元用于“四川格林達100kt/a電子材料項目”、0.4億元用于“技術中心建設項目”、1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興業證券。

格林達控股股東為電化集團,電化集團持有格林達4288.56萬股,持股比例為56.16%;格林達實際控制人為黃招有、蔣慧兒、俞國祥、蔡江瑞、胡永強、陳浙、徐華七人。本次發行前,7位實際控制人通過間接持股控制的格林達表決權股份占總股本比例為63.30%,但其7人未直接持有格林達股份,間接持有格林達股份共計占總股本比例為25.20%,占比相對較低。

格林達2017年營收增長但凈利下滑,2018年、2019年,格林達營收增速均不及凈利增速。此外,2019年格林達營收、凈利增速相較2018年均放緩。2017年、2018年、2019年,格林達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30.21%、27.06%、2.33%,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6.20%、55.35%、14.54%。

2017年-2019年,格林達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03億元、5.13億元、5.25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5759.25萬元、8947.02萬元、1.02億元。各期格林達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4.02億元、5.16億元、5.6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31億元、1.04億元、1.43億元。

格林達于2011年10月獲得了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并分別于2014年9月及2017年11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報告期內,格林達按15%的優惠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格林達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將于2020年11月屆滿。

格林達招股書表示,若未來公司不能繼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和利潤水平產生一定影響。

雖然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各期格林達的研發費用率不足4%。2017年-2019年,格林達研發費用分別為1468.58萬元、1906.17萬元、2082.52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64%、3.72%、3.97%。

報告期內,格林達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背道而馳,成為唯一一家毛利率上漲的公司,同行業上市公司相似業務毛利率2019年相比2017年均呈下滑趨勢。2017年-2019年,格林達毛利率分別為37.73%、38.82%、40.60%。行業平均值分別為40.67%、38.18%、37.66%,其中江化微分別為35.75%、31.18%、30.49%;強力新材分別為47.05%、45.06%、45.72%;晶瑞股份分別為33.85%、30.46%、32.76%;上海新陽分別為46.03%、46.02%、41.66%。

格林達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比在73%以上。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格林達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3.46%、73.48%和77.61%。

同期格林達銷售費用分別為4016.17萬元、5424.21萬元、5795.65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95%、10.58%、11.05%。各期格林達銷售費用率均為同行之冠,同行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5.94%、6.53%、6.94%,其中江化微分別為7.21%、8.32%、9.94%,強力新材分別為3.57%、4.10%、3.57%,晶瑞股份分別為6.45%、7.06%、7.82%,上海新陽分別為6.54%、6.65%、6.41%。

中國經濟網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格林達,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超凈高純濕電子化學品廠商擬主板募資5億元 7名實控人持股25%控制63%表決權

格林達專業從事超凈高純濕電子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主要有顯影液、蝕刻液、稀釋液、清洗液等。下游應用領域主要為顯示面板、半導體、太陽能電池等,主要用于顯影、蝕刻、清洗等電子產品制造工藝中。目前,格林達主要產品市場集中于顯示面板領域,占比約95%,其他領域市場占比5%左右。

格林達控股股東為電化集團,電化集團持有格林達4288.56萬股,持股比例為56.16%;格林達實際控制人為黃招有、蔣慧兒、俞國祥、蔡江瑞、胡永強、陳浙、徐華七人。本次發行前,7位實際控制人通過間接持股控制的格林達表決權股份占總股本比例為63.30%,但其7人未直接持有格林達股份,間接持有格林達股份共計占總股本比例為25.20%,占比相對較低。

其中黃招有、蔣慧兒、蔡江瑞、徐華4人在格林達任職。蔣慧兒任格林達董事長,徐華任任格林達董事會秘書,黃招有任格林達董事,蔡江瑞任格林達監事。此4人簡歷如下:

黃招有:1942年8月出生,高級經濟師,曾任中國氯堿工業協會理事長,杭州市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1961年起就職于杭州電化廠,歷任杭州電化廠技術員、車間負責人、廠長等職務;2000年12月至2009年4月,任電化集團總裁(總經理)、董事長;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電化集團董事長,2018年12月起擔任電化集團董事、名譽董事長;2008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達有限董事長;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達董事。

蔣慧兒: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EMBA,高級會計師,是中國氯堿工業協會第十屆理事會副理事長、浙江省石化協會氯堿分會會長、杭州市女企業家協會副會長,2015年至2017年連續榮獲杭州大江東優秀企業家的稱號。1980年起就職于杭州電化廠,歷任主辦會計、財務科長及財務經理等職務,2000年起任電化集團董事、副總裁、總會計師,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擔任電化集團董事、總裁(總經理)、總會計師,2018年12月起至今擔任電化集團董事長、總裁(總經理);2001年至2017年8月,任格林達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達董事長。

蔡江瑞:1963年5月出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EMBA。1987年7月起就職于杭州電化廠、電化集團,目前擔任電化集團董事、營銷總監;2018年4月至今,任格林達監事。

徐華:1965年8月出生,是浙江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常務理事。1987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杭州電化廠、電化集團葉綠素廠技術員;1993年10月至1997年8月,任電化集團證券部科員;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電化集團辦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電化集團辦公室副主任、董事會秘書;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電化集團辦公室主任、董事會秘書;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達董事會秘書。

格林達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545.39萬股,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5%。擬募集資金5.03億元,其中3.63億元用于“四川格林達100kt/a電子材料項目”、0.4億元用于“技術中心建設項目”、1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興業證券。

2019年業績增速放緩

格林達2017年營收增長但凈利下滑,2018年、2019年,格林達營收增速均不及凈利增速。此外,2019年格林達營收、凈利增速相較2018年均放緩。2017年、2018年、2019年,格林達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30.21%、27.06%、2.33%,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6.20%、55.35%、14.54%。

2017年-2019年,格林達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03億元、5.13億元、5.25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5759.25萬元、8947.02萬元、1.02億元。

各期格林達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4.02億元、5.16億元、5.6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31億元、1.04億元、1.43億元。

格林達招股書稱,隨著國內顯示面板廠商LCD顯示面板產能逐步提升,韓國主要顯示面板廠商2019年下半年主動關停了韓國地區LCD等中低端產線并專注于OLED產線的運營及擴產,受此影響,公司2019年度外銷收入小幅下降;而其在中國境內投資建設的OLED產線2019年已經投產但尚處爬坡期產能釋放尚需周期,故公司2019年度整體營業收入增幅有所放緩。

拳頭產品產銷率下滑2年

TMAH顯影液系格林達的主營產品,各期該產品銷售收入占其主營業收入的比例在81%以上。2017年-2019年,格林達TMAH顯影液銷售收入分別為3.32億元、4.24億元、4.28億元,占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2.47%、82.65%、81.68%。

格林達這一拳頭產品的產銷率連續2年下滑。2017年-2019年,格林達TMAH顯影液產能分別為4萬噸、5.6萬噸、5.6萬噸,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09.19%、102.99%、104.10%,產銷率分別為101.39%、98.91%、97.42%。

各期格林達其他混配類產品產能均為2萬噸,產能利用率分別為21.97%、22.08%、20.80%,產銷率分別為103.91%、100.53%、101.99%。

格林達招股書稱,公司其他混配類產品(鋁蝕刻液、CF顯影液等)系公司2016年推出的新產品,濕電子化學品具有論證時間長、客戶產線爬坡周期較長的特點,從而導致上述產品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略低。隨著公司加強市場開拓力度,產品論證的深入,上述產品有望為公司后續的發展提供新的增長點。

同行毛利率均降格林達獨漲

報告期內,格林達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背道而馳,成為唯一一家毛利率上漲的公司,同行業上市公司相似業務毛利率2019年相比2017年均呈下滑趨勢。2017年-2019年,格林達毛利率分別為37.73%、38.82%、40.60%。行業平均值分別為40.67%、38.18%、37.66%,其中江化微分別為35.75%、31.18%、30.49%;強力新材分別為47.05%、45.06%、45.72%;晶瑞股份分別為33.85%、30.46%、32.76%;上海新陽分別為46.03%、46.02%、41.66%。

格林達招股書稱,由于各上述同行業上市公司及公司的主要產品品種、工藝特點及主要下游應用領域情況存在差異,故各公司之間的毛利率水平不盡相同。目前尚無以TMAH顯影液為主要產品的A股上市公司,格林達與上述同行業上市公司因產品品種、應用領域及產品類型有所差異,因而報告期內毛利率存在一定差異,但公司毛利率處于上述同行業上市公司毛利率的中間水平,公司毛利率與上述同行業上市公司不存在顯著差異。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今年11月到期 研發費用率不足4%

格林達于2011年10月獲得了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并分別于2014年9月及2017年11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報告期內,格林達按15%的優惠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格林達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將于2020年11月屆滿。

格林達招股書表示,若未來公司不能繼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和利潤水平產生一定影響。

雖然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各期格林達的研發費用率不足4%。2017年-2019年,格林達研發費用分別為1468.58萬元、1906.17萬元、2082.52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64%、3.72%、3.97%。

目前,世界及我國的濕電子化學品通常執行SEMI國際標準,其關鍵技術指標包括單項金屬雜質、非金屬離子、顆粒數等,另外根據不同產品特點會相應增加其他一些技術指標。格林達的核心產品TMAH顯影液達到SEMIG4的級別,蝕刻液、稀釋液、清洗液等達到了SEMIG2、G3的級別。

濕電子化學品SEMI國際標準等級

格林達招股書表示,公司TMAH顯影液已穩定達到SEMIG4水平,并著力開展SEMIG5等級產品的研發。

格林達坦承存在無法預知未來技術更新的風險。濕電子化學品位于電子產業鏈的上游,無論是濕電子化學品的產品類型還是技術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決于下游行業的生產需求。公司的產品可應用于顯示面板、半導體、太陽能電池等新興領域,且自“十二五”期間以來,上述領域轉型升級逐步加快。若公司無法及時預知下游市場產品類型或技術革新,則公司在產品研發、客戶積累等方面將滯后于市場,無法根據市場的發展趨勢進行產品的更新換代,將對公司的未來發展帶來較大影響。

前5客戶銷售占比超77%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格林達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3.46%、73.48%和77.61%。

格林達稱,雖然公司與上述主要客戶合作歷史悠久,合作關系穩定且持續深化,但如果上述主要客戶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本公司管理疏忽等原因而終止合作,且公司在新產品開發、新客戶和新市場開拓亦未能及時取得成效,則公司訂單及經營業績將面臨下滑風險。

銷售費用率3年同行之冠

同期格林達銷售費用分別為4016.17萬元、5424.21萬元、5795.65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95%、10.58%、11.05%。

各期格林達銷售費用率均為同行之冠,同行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5.94%、6.53%、6.94%,其中江化微分別為7.21%、8.32%、9.94%,強力新材分別為3.57%、4.10%、3.57%,晶瑞股份分別為6.45%、7.06%、7.82%,上海新陽分別為6.54%、6.65%、6.41%。

格林達招股書稱,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運雜費及傭金等占營業收入比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司銷售費用中運雜費占比較高主要由于公司主要客戶幾乎覆蓋了國內的主要顯示面板生產商,銷售范圍輻射了全國各個地區,平均運輸距離較遠,同時公司主要產品為液體危險化學品,產品運輸要求較高所致;公司銷售費用中傭金占比較同行業上市公司高,主要由于公司外銷收入占比較高,而海外銷售業務中,向貿易服務商支付傭金的情況較為普遍,從而使得公司銷售費用率較高。因而公司銷售費用率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應收賬款和存貨占流動資產過半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格林達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1.30億元、1.45億元和1.24億元,占流動資產的比重分別為45.02%、44.28%和36.22%。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格林達存貨賬面凈值分別為3073.98萬元、3639.57萬元和4917.87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0.62%、11.12%和14.34%。各期,格林達應收賬款和存貨合計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55.64%、55.40%、50.56?%。

各期格林達應收賬款周轉率低于同行。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3.35、3.52、3.67,可比上市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3.62、3.79、3.74。

各期格林達存貨周轉率高于同行。存貨周轉率分別為7.98、9.34、7.28,可比上市公司存貨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6.62、6.09、5.49。

格林達招股書稱,濕電子化學品產品品類繁多,由于公司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在主要產品類目不盡相同,在銷售結算方式及結算周期、原材料采購周期等方面存在差異,使得各公司資產周轉指標存在一定差異,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資產周轉指標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數基本處于同一水平,均保持在較快的水平,符合行業經營特點。

2019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下滑

2019年,格林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下降。2017年-2019年,格林達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20.55%、22.48%、21.41%。

格林達招股書表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凈資產將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在實施周期和項目達產上需要有一定時間,在短期內難以完全產生效益,公司存在短期內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三年決議分紅9500萬元去年下半年增5筆銀行借款

2017年-2019年,格林達3次決議分紅,合計分紅金額達9500萬元。

根據2017年2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2688.18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50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已于2017年7月實施完畢。

根據2018年4月28日召開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以總股本7636.16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20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6月實施完畢。

根據2019年4月28日召開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以總股本7636.16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25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已于2019年5月實施完畢。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三年堅持大筆分紅的格林達在去年下半年卻與杭州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簽訂5筆短期借款合同,合計借款3500萬元人民幣及180萬美元。此外,此次IPO募資中,格林達擬將其中1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2019年7月12日,公司與杭州銀行湖墅支行簽訂編號為005C110201900025《借款合同》,借款金額500.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借款用途:日常經營周轉,借款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625‰,借款期限內利率不變;上述借款由電化集團提供擔保。

2019年11月25日,公司與杭州銀行湖墅支行簽訂編號為005C110201900037《借款合同》,借款金額1500.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止,借款用途:支付貨款及日常經營支出,借款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625‰,借款期限內利率不變;上述借款由電化集團提供擔保。

2019年9月6日,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慶春支行簽訂了編號為19JRJ081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1000.00萬元,借款期限6個月,借款用途:支付貨款,借款利率為人民幣借款浮動利率。上述借款由電化集團提供擔保。

2019年11月18日,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慶春支行簽訂了編號為19JRJ112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USD180.00萬元,借款期限12個月,借款用途:支付貨款,借款利率為外幣借款浮動利率。上述借款由電化集團提供擔保。

2019年9月26日,格林達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簽訂了編號為2019年(本級)字00790《借款合同》,借款金額500.0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借款用途:支付貨款,借款利率為每筆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1年期貸款基礎利率為基礎減6.75個基點。上述借款由電化集團提供擔保。

兩版招股書數據“打架”

據企業觀察網,格林達在第一版招股書中披露的主要原材料三甲胺2017年的漲幅為35.81%,而在第二版招股書中披露的三甲胺2017年漲幅為36.47%。

格林達于2019年6月19日首次披露IPO招股書,并于2020年4月21日對招股書進行了更新,然而兩份招股書在數據披露上卻存在“打架”的問題。

兩次招股書中主要系原材料三甲胺2017年采購單價相比2016年增幅不同,而2017年三甲胺采購單價均為6489.07元/噸,這意味著2016年三甲胺的采購單價發生變化。為何同樣的原材料、同樣的時間,其價格披露卻不一樣?

2020版招股書

2019版招股書

三甲胺是格林達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之一,占公司營業成本的22%左右,其價格波動對公司成本影響顯著,如此重要的數據存在變動,格林達卻并未在招股書中說明該數據變化的原因,不知是有意隱瞞還是粗心大意?市場對此表示關心。

關聯交易兇猛

2017年-2019年,格林達向關聯方采購商品、接受勞務金額分別為3627.11萬元、1895.21萬元、1379.49萬元,占同期營業成本的比重分別為14.44%、6.04%、4.43%。

格林達招股書稱,2017年公司通過電化集團采購設備耗材、配件,2018年起公司不再發生上述關聯采購。2018年1季度公司陸續完成了電力、蒸汽和自來水的獨立開戶,不再通過控股股東采購。通過上述措施,公司報告期各期向關聯方采購等交易金額呈下降趨勢,占各期營業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

各期格林達接受關聯方擔保金額分別為7000.00萬元、5186.32萬元、5255.72萬元,擔保方均為控股股東電化集團。格林達在2016年也為電化集團提供2筆擔保,擔保金額分別為1000萬元和3000萬元。

2017年度,格林達與電化集團非經營性往來期初余額為1953.73萬元,本期減少(收回)及采購應付款抵消金額達2021.40萬元。

格林達招股書稱,2016年度格林達有限與電化集團發生非經營性往來,主要由于電化集團從集團整體經濟效益、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考慮,提升各子公司閑置資金利用效率,對集團內公司統一進行資金管理,調配劃撥的資金用于購買短期銀行理財,故報告期初公司存在因與電化集團非經營性往來形成的應收款項,2017年起,公司與電化集團已不再發生非經營性往來,相關往來的資金本息已于2017年全部歸還完畢。2017年起,公司不再與電化集團發生非經營性往來。公司截至2016年末的應收電化集團往來款項,已由2017年向電化集團的關聯采購業務應付款予以抵消,2016年末公司從電化集團收到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公司期后已經全部用于支付供應商貨款或待到期后從銀行收款。

此外,據格林達招股書,2017年12月之前,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日常經營使用的廠房土地系向控股股東電化集團租賃。為增強公司資產獨立性與完整性,2017年12月電化集團以股份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房屋建(構)筑物(不含新電解廠房)和土地使用權按照資產評估價值6,082.79萬元對公司進行增資,并在當月完成房產土地等資產權屬的過戶登記;由于新電解廠房在增資時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公司在2018年1月按照資產評估價值以購買方式從電化集團取得該項資產,并在2018年10月辦妥權證。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擁有完整獨立的生產經營所需的廠房土地。

子公司曾因非法占用土地遭行政處罰

格林達子公司“鄂爾多斯市格林達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曾在2015年因為非法占用土地受到行政處罰。

天眼查2015年4月28日發布的《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國土資源局與鄂爾多斯市格林達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審行政裁定書》顯示,經審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認為,申請執行人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國土資源局對被執行人鄂爾多斯市格林達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作出的東國土執罰(2014)-C-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為: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在違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二、對違法占用的土地13939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5元的罰款,共計陸萬玖仟陸佰玖拾伍元整(?:69695元)?,F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該處罰中的罰款繳納事項,符合法律規定,且程序合法,對該項請求應準予執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三條之規定,2015年4月28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對申請執行人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國土資源局執行申請東國土執罰(2014)-C-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第二項罰款的處罰決定準予執行。

關鍵詞: 格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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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格林達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格林達)更新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擬發行股份總數不超過2,545 39 萬股,更多

2020-06-18 10: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