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認定的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最高給予50萬元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最高給予200萬元經費補助……近日,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鄭州市進一步加快推進創新創業載體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打造國家極具活力的創新創業中心。
《措施》要求,對新認定(備案)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專業化)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市級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市級經費補助。同一主體不重復支持。
《措施》支持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引進專業化、高層次運營團隊(運營管理機構)。對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載體運營團隊進行年度公共服務能力和孵化績效考核,經評審認定,給予眾創空間優秀運營團隊10萬元的市級運營經費補貼;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優秀運營團隊30萬元的市級運營經費補貼;給予創新創業綜合體優秀運營團隊50萬元的運營經費補貼。
《措施》還對運營考核、培育、品牌活動、“鄭創匯”大賽、公益活動、引進知名機構等都有補貼“禮包”。
運營考核有補貼。對入駐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載體的創客或成立三年內的科技型企業,用于支付鄭州市創新創業載體內生產經營場地產生的租金,按照不超過30%、每年最高1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培育有補貼。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載體每孵化畢業一家企業獎勵2萬元,全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在孵企業或畢業半年內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每培育一家獎勵創新創業載體運營機構5萬元、10萬元,全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品牌活動有補貼。支持創新創業載體主(承)辦全國、全球性的創新創業活動,經鄭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納入全市創新創業活動計劃的,按照該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進行補貼。
“鄭創匯”大賽有補貼。支持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載體承辦“鄭創匯”國際創新創業大賽,對承辦單位或組織者,給予月賽10萬元,總決賽20萬元補助;對月賽獲獎落地企業按照一等獎15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度總決賽獲獎落地企業按照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三等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創新創業載體推薦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參加“鄭創匯”國際創新創業大賽月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按每家1萬元一次性給予獎勵。
公益活動有補貼。對相關單位組織科技政策宣講、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科技金融投融資對接、融資路演、創新創業培訓、展會競賽等公益性服務活動,報經鄭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每場次不超過2萬元、每單位每年不超過10萬元進行補貼。
引進知名機構有補貼。對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孵化運營機構來鄭州建立分支機構,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支持。
據悉,該政策所指的創新創業載體包括創新創業綜合體,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運營管理的,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源頭企業、培養創業領軍人才為宗旨的單獨創建或聯合共建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尚明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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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15:09:34